引言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已于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在《公约》生效前,中国同其他国家的文书跨国流转需要经历“外交部门认证+使领馆认证”的“双认证”程序。《公约》生效后,中国同其他《公约》缔约国之间的公文跨境流转启用“一步式”附加证明书的新模式,极大节省中外公民和企业的办证时间和经济成本。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国最多的重要国际条约。1965年《公约》正式生效,近年来《公约》新成员快速增长,目前有125个缔约国,约占世界国家和地区总数的五分之三,包括欧盟各国、美国、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及大多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需注意,《公约》目前暂未对加拿大、卢旺达生效(将于2024年1月11日对加拿大生效,于2024年6月5日对卢旺达生效))。中国于2023年3月8日加入《公约》。此后,我国统筹推进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签发制度构建和系统开发、核查机制建设等工作,为《公约》2023年11月7日的顺利生效实施保驾护航。
附加证明书是文书出具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公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相关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为便利公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公文书加贴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每份附加证明书都有一个公开注册的编号,用文方可利用文书出具国提供的核查渠道验证其真伪。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中国外交部是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为本国境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受外交部委托,中国相关地方外办可为本行政区域内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
2023年8月,一个俄罗斯客户在我国法院有一起民事诉讼纠纷需要委托笔者作为代理律师,按照法律规定,他需要在俄罗斯办理委托手续使领馆认证。客户的手续从2023年8月至今一直没有办下来。在他11月7号以后去认证代理机构办理的时候,机构负责人告诉他由于中国加入《公约》,涉外委托手续不再需要办理使领馆认证。手续办理时间极大缩短。
因为中国才新加入《公约》,俄罗斯方不知中方是否有特殊要求,故其按照其一贯的做法即直接在公证书上加注证明向客户出具了附加证明书。俄版附加证明书能否被我国司法系统顺利接受,笔者也是拭目以待,故笔者现在和客户正在做第一批“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政策“体验者”。